国科大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黄亚芳
  • 日期:2026-04-07
  • 21

天文学院高年级学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天文学院2026-202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学籍在国科大天文学院的非集中教学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在学硕士研究生(含2026年春季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25-2026学年校部分配给天文学院高年级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三好学生6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毕业生1名。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3.“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优秀毕业生”为评选年度应届毕业生;2026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2)在学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3)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组织实施及评选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三) 成立由学院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选出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名单。

   (四)评选结果公示5天,公示通过后方可上报。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学生按学籍所在院系参评。

   (二)评优期间因出国、出差等临时不在培养单位的学生,在满足评优条件的前提下,不影响学生参与评选。

   (三)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六、纸版材料提交

   推荐“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纸版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一页纸(不可超页),学生本人签字后直接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国台B533。“优秀学生干部”与“三好学生”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七、材料报送时间

   2026年4月30日前形成学院优秀学生评优意向名单,经由评审小组评选、学院公示后,将于2026年5月10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完成上报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64807835 E-mail:yangyang@nao.cas.cn

中国科学院大学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