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学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

  • 黄亚芳
  • 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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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学生通过毕业论文 (设计) 阶段,系统性地培养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是检验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关键途径。为加强毕业论文的过程和目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管理补充规定 (试行)》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抽检办法 (试行)〉的通知》、《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抽检实施细则 (试行)》和相关通知精神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规范天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北京市、中国科学院大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天文学专业特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学专业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

三、工作原则

  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应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口,注重培养学生学术诚信、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与学院职责

(一)学校职责

  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由本科部进行总体监督、管理和评估,负责组织全校性抽查复审、工作评估及向上级部门报送抽检材料等工作。

(二)学院职责

  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毕业论文 (设计) 环节管理,成立 “天文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明确本专业毕业论文 (设计) 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学生资格与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安排、选题与开题审核、进展检查、论文查重与评阅、答辩组织、优秀论文推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等。

二、指导教师职责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的指导教师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 撰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导选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审阅论文、评定成绩,并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及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三)每位导师指导的当届本科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人。指导期间长期(2 个月以上)不在校的教师,不应担任指导工作。

第三章 学生行为准则

  本科生在毕业论文 (设计) 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准则:
  一、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每两周至少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工作进度。
  三、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 8000 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中文封面、英文封面、致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格式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撰写规范指导意见》。 
  四、毕业论文 (设计) 的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 (设计) 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学生按相关刊物要求整理毕业论文 (设计) 并正式发表。

第四章 毕业论文各环节管理

  毕业论文 (设计) 的工作环节包括导师确定、选题、开题、进展检查、撰写、查重、评阅、答辩、评优与归档等。各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学院发布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为准。

一、指导老师确定

  导师双选是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的前提。本科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与导师联系,双方确定意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本科生将确认过的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经由导师出具意见签字后,提交给学院。学院根据学生选报情况,对师生双向选择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师生对应名单,并报送本科部备案。

二、论文选题

  (一)论文选题是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的起点,也是毕业论文框架、内容与质量的关键,选题应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选题工作办法》,符合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原则。
  (二)选题应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三)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选题阶段师生应充分沟通与调研后确定,可由指导教师指定、学生自拟、或源自指导教师的在研课题和项目。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的,学生应不晚于答辩前 2 个月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报学院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开题报告

  (一)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题目确定,本科生可尽早开展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学院将组织开题报告工作。
  (二)本科生通过 “本科培养” 系统填报本人基本信息、论文题目及报告内容等,经导师确认审核,形成《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开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给予学院,学院组织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开题未通过者,须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开题。

四、进展检查

  (一)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 周。
  (二)指导教师和本科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定期开展指导与交流。
  (三)本科生应须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由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学院签署审查意见。
  (四)对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进行重点督导。

五、论文撰写与指导

  (一)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 (设计)。
  (二)导师应保证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进行一次实质性指导交流,每月进行一次阶段工作总结和质量检查。
  (三)本科生须将指导内容与本人收获等信息及时记录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导师指导记录手册》中,每次记录需经导师简评确认与签字。符合规定要求的导师指导记录手册是本科生获取答辩资格的必备材料之一。

六、论文查重

  (一)学院成立毕业论文 (设计) 查重工作小组,负责查重工作的指导与仲裁。
  (二)本科生完成论文撰写后,须在送审前完成查重。我校使用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 进行检测,每篇论文最多检测三次。查重结果处理如下:
  1.文字复制比为 6% 及以下,毕业论文 (设计) 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 (设计) 评阅环节。
  2.文字复制比为 6%-12%(含 12%),由查重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若核心内容(如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存在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 (设计) 评阅环节。
  3.文字复制比为 12%-18%(含 18%) 的,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核心内容存在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进行第三次查重。第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 6% 及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毕业论文 (设计) 评阅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记为 “不及格”。
  4.文字复制比大于 18% 的,取消毕业论文评阅资格,成绩记为 “不及格”。

七、论文评阅

  (一)毕业论文 (设计) 查重合格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 (设计) 的评阅阶段。
  (二)本科生将毕业论文通过系统平台提交给导师,导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论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经导师同意答辩的毕业论文,将送审至评阅老师进行评阅。
  (三)每篇论文由两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教师进行评阅。评阅老师应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成绩评定细则》独立给出自己的评阅意见和成绩。
  (四)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学生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五)若评阅未通过,学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并申请重新评阅。

八、论文答辩

  (一)资格审核: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本科生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提交导师指导手册、填报系统信息等。学院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获得答辩资格的同学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答辩组织:学院负责集中组织答辩,成立答辩委员会。各答辩委员会由 3 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设主席 1 人。另设秘书 1 人,负责记录与事务性工作,无表决权。
  (三)答辩程序:答辩委员会专家将综合学生的现场陈述、问答表现、论文评阅意见及导师评语,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表决投票,并形成答辩决议。
  (四)答辩结果:
  1.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在下一学年内修改论文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
  2.若未获同意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
  3.已开展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但未参加答辩的,可以申请延期答辩(在下一学年内),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 (设计) 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答辩委员会将综合学生的答辩表现、论文评阅意见及导师评语,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二)评定应综合考察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及答辩表现。
  (三)成绩优秀(85 分及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40%。

十、论文评优、归档、总结与抽检

  (一)评优:答辩工作完成后,学院可择优推荐校级及市级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
  (二)归档:所有答辩材料、过程管理文档(含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导师指导记录手册等)须由学院整理归档至学校保存,以备上级抽检。
  (三)总结:论文工作结束,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工作执行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为下一年的工作提供实践指引。
  (四)抽检:学院与本科部共同应对上级部门组织的毕业论文 (设计) 抽检工作。对于被认定为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的,将依据上级文件及学校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责。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细则由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三、本细则中未能涉及的相关事宜,由学院根据本科部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25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