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毕业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夏季毕业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夏季毕业的学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天文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达到授予学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其中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计入相应学分。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总共6学分。学术报告是指学生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上所做的报告(包括口头报告和墙报),硕士生至少2次,博士生至少3次;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较好地完成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的工作或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学院负责对学位申请人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学位申请人的申请,逐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学位申请人符合答辩资格审查。
三、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办公室完成论文送审工作,论文送审采取盲审方式。学生本人及导师应回避参与送审环节,且不能联系评阅老师。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送审评阅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五、相关时间点安排
不能按期答辩的毕业生请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按照国科大修学期限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生最长期限八年(从硕士入学日期算起),统考博士最长期限六年,硕士最长期限四年,超过期限将不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请拟于2025年夏季毕业的学生,认真审核学位申请所需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照以上相关时间节点完成论文答辩各环节。
六、学位系统填报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各院系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4.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5.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逐条对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学生点击“无修改”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此项,在“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请学位申请人在论文评阅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在系统中选择“有修改”,并填写相应的内容。
七、学位申报注意
1.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即学生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2.学生若提前毕业,其学位论文须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成绩全优;
3.要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对于学位论文评阅的总体评价或学位论文答辩综合评价含“中(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和“差(小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学院将重点审核并提出意见。
4.学生提交的学位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材料等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最终版题目一致等,保证上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八、学位论文中的注意事项
在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过程中,请同学们注意审核中常见的以下问题:
关于学位论文及答辩相关未尽事宜,请学生与学院办公室沟通。
中国科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