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2025年夏毕业生答辩申请通知

  • 黄亚芳
  • 日期:2025-02-28
  • 419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毕业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夏季毕业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夏季毕业的学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天文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达到授予学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其中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计入相应学分。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总共6学分。学术报告是指学生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研讨会上所做的报告(包括口头报告和墙报),硕士生至少2次,博士生至少3次;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较好地完成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的工作或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经导师同意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 符合撰写规范的学位论文,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
  3. 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发表(有正式录用函,且导师签字同意)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已取得的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学院负责对学位申请人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学位申请人的申请,逐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学位申请人符合答辩资格审查。

三、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办公室完成论文送审工作,论文送审采取盲审方式。学生本人及导师应回避参与送审环节,且不能联系评阅老师

  1. 硕士学位论文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 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将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4. 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须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送审评阅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1. 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公开程序举行。
  2.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依据学位法的要求,从2025年夏季批次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学位授予单位(国科大校部及各培养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
  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5.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中,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列席答辩会。

五、相关时间点安排

  1. 2025年3月26日前:如有涉密及延迟公开论文的,提交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4)进行备案
  2. 2025年4月21日前:请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附件5),向校部申请开通学生学位系统权限。
  3. 2025年4月24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包括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论文,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发表(有正式录用函,且导师签字同意)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已取得的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学位论文中文和英文详细摘要。
  4. 2024年5月18日前: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的3本学位论文和1份《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简表》(附件6)。

    不能按期答辩的毕业生请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按照国科大修学期限相关规定,硕博连读生最长期限八年(从硕士入学日期算起),统考博士最长期限六年,硕士最长期限四年,超过期限将不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请拟于2025年夏季毕业的学生,认真审核学位申请所需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照以上相关时间节点完成论文答辩各环节。

六、学位系统填报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各院系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4.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5.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逐条对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学生点击“无修改”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此项,在“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请学位申请人在论文评阅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在系统中选择“有修改”,并填写相应的内容。

七、学位申报注意

1.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即学生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2.学生若提前毕业,其学位论文须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成绩全优;

3.要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对于学位论文评阅的总体评价或学位论文答辩综合评价含“中(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和“差(小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学院将重点审核并提出意见。

4.学生提交的学位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材料等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最终版题目一致等,保证上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八、学位论文中的注意事项

    在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过程中,请同学们注意审核中常见的以下问题:

  1. 部分学生对评阅和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未进行系统认真修改,需写明按照专家问题所修改的具体内容
  2. 部分论文题目与研究内容不匹配
  3. 研究工作欠缺系统性
  4. 论文内容过于单薄,缺乏深入的分析和充分的实证数据支持
  5. 论文整体结构不规范,结构逻辑混乱,章节设置不合理
  6. 论文讨论部分缺失或没有实质性讨论
  7. 文献引用方式及参考文献列表格式不符合规定
  8. 目录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排版和分段不合理
  9. 摘要字数过少
  10. 封面英文错误
  11. 论文终稿仍然处于“修订”模式

 

    关于学位论文及答辩相关未尽事宜,请学生与学院办公室沟通。

中国科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