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79 号),参照《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国科大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制定了本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第一章 评选条件
一、2021-2022学年,在校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4、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各科首次考试成绩原则上为70分及以上,不含学位英语及体育);
5、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填写“疫情防控通”、遵守校园审批制度、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
三、“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参加集中教学的学生会成员、班干部、天文协会管理层成员和党支部支委。
第二章 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主管、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学院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以“公开公正、民主推选”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确定名额评选。
评审小组成员:刘继峰、毛永娜、黄亚芳、郑菲菲、何幸、张鲁聪、杨铭、赵韵宁。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5天。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映至学院办公室。
三、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报国科大备案、审批。
第三章 评选程序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民主推选”为原则,采取评分和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的形式进行。
一、评分规则
“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采取评分制,由学生选举分数、学院贡献分数以及班主任评估分数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生选举分数占60%,学院贡献分数占30%,班主任评估分数占10%。“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单独评选,名额与“三好学生”名额一并计算,在评选总得分中,从高到低的学生干部自动当选“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选举分数:
(1)个人自荐。申请人准备自我介绍材料,内容需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加活动情况、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方面等。介绍材料在投票前向全班同学公布。
(2)由班主任组织召开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会上听取自荐人汇报。所有参会学生对自荐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位学生推举的候选人数目不超过本班竞选总人数的一半。(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班级可自行确定候选人数目,但须向全班同学公布)。之后,由班主任和班长进行监票和计票,将得票率(得票数与投票人数比例)折合为候选人得分,60分满分制。
2、学院贡献分数:
学院贡献分数满分为30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学院贡献评分细则》。候选人根据评分细则,填写附件2,并由各项学生活动负责人和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审核。
3、班主任评估分数:
各班班主任根据候选人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给出相应分数,最多10分。
二、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各班汇总候选人的学生选举得分、学院奉献得分和班主任评估得分,汇总在附件3中,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材料及分数进行审核,按照总分由高至低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章 名额分配说明
2021-2022学年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共有“三好学生”名额26个,“优秀学生干部”7个。分配方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四舍五入。由于各班人数相近,20211501班学生干部人数较多(见附件4),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班级 |
人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班主任 |
20211501班 |
57 |
8 |
3 |
郑菲菲 |
20211502班 |
57 |
9 |
2 |
黄亚芳 |
20211503班 |
56 |
9 |
2 |
何幸 |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