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下半年进行,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作为怀柔区驻区单位参加本次选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怀柔区怀北镇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和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国科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国科大选区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董军社
副组长:马石庄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岗、王秀全、牛晓莉、冯贵、江川、邱文丰、赵宝奇、赵硕、顾海燕、燕敦验
领导小组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选举的筹备及组织工作。牛晓莉任主任,成员包括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本科部、人事处、总务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成立选民小组,负责本小组选民的登记、酝酿及推荐代表候选人、协助发放选民证、组织选民参加选举等工作。
1. 教职工以工会小组划分,组成选民小组。
每个教职工选民小组推选组长一名,由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为便于工作,各小组指定1名联系人。
2.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成选民小组。
每个学生选民小组推荐一名学生干部担任组长;每个学院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各学生选民小组的联系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任务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9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前完成。2016年11月15日为投票选举日。国科大选区按要求选举产生怀柔区人大代表2名(含荐选代表1名),按照差额选举办法,应推荐代表候选人3名(含荐选代表候选人1名)。
(一)准备阶段(9月30日前)
1、设立选举工作组织机构
9月25日前,成立国科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我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依法办理我校的选举具体事务。成员组成报党委批准后正式公布。
9月30日前,组建选民小组,各选民小组推选组长、确定联系人,报选举工作办公室备案。
2、召开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选举工作办公室将在适当时间召开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就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具体问题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熟悉有关法律法规、选举工作程序和各阶段任务。
(二)选民登记阶段(10月8日至10月19日)
按照北京市、怀柔区关于人大代表选举有关规定,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
1. 选民登记资格
(1)凡是到投票选举日已年满18周岁,即1998年11月15日24时之前出生的,具有北京户籍(含学校教工、学生集体户口)的我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在这次选举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应予以登记;
(2)非本市户籍人员,如本人要求在我校参加选举的,提供户籍地居委会或社区开具的资格转移证明后,亦可登记;
(3)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予登记;
(4)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无行为能力的人,经领导小组确认并报怀柔区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列入选民名单。
(5)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
2. 选民登记范围
(1)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项目聘用人员)、非在职博士后、京籍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2)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即北京生源)的本科生、研究生;
(3)户口已迁入学校的高年级本科生、高年级校部研究生;
(4)入学前为北京地区高校集体户口且入学时已将户口页上交校户籍办的一年级研究生(硕士+博士);
(5)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外地生源本科生、研究生不登记;
(6)户口不在北京的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学生,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社区开具的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后,可在本单位选民小组登记,否则不登记;
(7)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后在原单位登记;
(8)离退休人员在居住地社区登记;
(9)外籍教职工、留学生不登记。
3. 选民登记时间及工作程序
10月12日前,各选民小组登记本小组选民名单,报选举工作办公室。
10月14日前,选举工作办公室汇总全校选民名单,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核(人事处、学生处分别负责教职工和学生选民资格审核),并报怀柔区选举委员会审查。
10月19日前,在雁栖湖、玉泉路、中关村三个校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公布投票日期、时间和地点。
4. 争议处理
选民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做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0日至11月7日)
1、10月25日前,各选民小组酝酿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并将名单报选举工作办公室。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提名候选人初步名单,并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查。
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要列入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推荐者应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填写推荐书。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2、10月29日前,选举工作办公室向选民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3、11月2日前,各选民小组组织选民对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二次提名。各选民小组经反复酝酿、协商或进行预选,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应多于应选代表一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报选举工作办公室。选举工作办公室及时将名单上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批。
4、11月7日前,选举工作办公室张榜公布国科大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四)投票选举和总结阶段(11月8日至11月23日)
11月14日前,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填发选民证、推选监票人、培训人员、准备票箱、布置投票站等。
11月15日,即投票选举日,全校选民应在当日参加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将及时上报怀柔区选举委员会,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后,向选民公布。
11月23日前,填写和发送代表当选证书、选举工作总结。
选举工作办公室将就本阶段工作另行制定工作细则。
三、相关要求
(一)正确把握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要根据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要求,正确把握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二)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选举工作办公室要提高工作预见性,讲究工作方法,及时妥善解决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织部要会同纪委建立健全考察、审查工作机制,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宣传部要结合怀柔区统一下发的宣传提纲,制定宣传方案,明确选举各阶段宣传内容的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选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引导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各项选举活动。
(三)严格依法办事。
全校各单位、部门要对本次选举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结合实际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在整个选举工作过程中,每一步骤、每一环节都要按照《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不能图省事、怕麻烦。
校纪委要加强检查,对任何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的做法,都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选举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1、雁栖湖校区办公楼403室,电话:69671021
2、玉泉路校区办公楼213室,电话:88256030
3、电子邮件:jiangxianzhe@ucas.ac.cn
附:
选举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 |
备注 |
准备动员 |
5月下旬 |
选民信息预登记 |
完成 |
9.25前 |
设立国科大选举领导小组、选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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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前 |
制定选举宣传工作计划,制定宣传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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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前 |
组建选民小组,确定组长和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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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前 |
召开全校动员部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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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 |
10.12前 |
各选民小组登记选民名单,报选举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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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前 |
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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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候选人 |
10.25前 |
各选民小组提名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报选举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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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前 |
校组织部牵头完成对初步候选人的考察审查,上报区选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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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前 |
张榜公布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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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前 |
各选民小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报选举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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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前 |
校组织部牵头完成对正式候选人的考察审查,上报区选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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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前 |
张榜公布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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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选举 |
11.14前 |
完成投票选举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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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
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结果上报区选举委员会并及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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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前 |
公布当选人大代表名单,颁发当选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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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前 |
完成选举总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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