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加强毕业论文的过程和目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1)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
1、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学生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5周(开题之后不少于12周),鼓励提前启动毕业论文工作。
3、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设想,并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附件2),毕业论文环节结束时交学院存档。
4、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中文封面、英文封面、致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
5、毕业论文的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学生按相关刊物要求整理毕业论文正式对外发表。
二、毕业论文各环节
1、开题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办法》(附件3),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学生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格(附件4),并且上传至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经导师审核后报学院审核,纸质版表格导师签字确认后上交学院归档。
2、中期检查
学院在毕业论文环节中期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学生上交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5)。中期检查计划安排在三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查重
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本科生须上传经导师审核的毕业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每篇论文最多检测三次。每名学生首次自行对毕业论文查重并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根据第二次查重结果,分别予以处理:
(1)文字复制比为6%及以下,经导师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
(2)文字复制比为6%-12%(含12%),由论文查重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
(3)文字复制比为12%-18%(含18%)的,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进行三次查重,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6%及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4)文字复制比大于18%的,取消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查重环节计划安排在四月底至五月初,具体操作方法与时间另行通知。
4、论文评阅和答辩
每篇毕业论文需由两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审,学院按照当年学院毕业总人数25%的比例抽取学生毕业论文参加盲审,两位评阅人均同意后学生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将于5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阅与答辩环节具体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细则》(附件6)的要求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2 本科生毕业论文导师指导记录手册
附件3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办法
附件4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5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6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