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参照《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国科大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制定了集中教学学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4.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各科首次考试成绩原则上为70分及以上);
5.“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全体集中教学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参加集中教学的班委、“星之语”社团成员、“天文协会”成员和党支部支委;
6.“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该“三好”指标由学校发放,不占用学院名额)。“优秀学生干部”须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采取评分制,由学生选举、学院贡献以及班主任评估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生选举占60%,学院贡献占30%,班主任评估占10%。“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单独评选,在评选总得分中,从高到低前2名的学生干部自动当选“优秀学生干部”。
由班主任组织召开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会上由学生自荐或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候选人需从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介绍。推荐完毕后,所有参会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每位学生推举的候选人数目不超过本班竞选总人数的一半。(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班级可自行确定候选人数目,但须向全班同学公布)。之后,由学生代表进行监票、唱票和计票,将得票率(得票数与投票人数比例)折合为候选人得分,60分满分制。
如候选人为学生干部,拥有5分基础分以奖励平时工作。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不累计加分。每组织或参加1项活动所加分数见附件1,最多30分。候选人需根据以上标准,填写附件2,并由各项学生活动负责人和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审核。
各班班主任根据候选人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给出相应分数,最多10分。
2018-2019学年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共有
“三好学生”名额24个,“优秀学生干部”8个。分配方式:“三好学生”名额按班级人数的14.63%,四舍五入。“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
班级 |
人数 |
分配名额 |
班主任 |
20181501班 |
53 |
10 |
郑菲菲 |
20181502班 |
56 |
10 |
王亚明 |
20181503班 |
55 |
10 |
毛永娜 |
在上述评分(满分100分)的基础上,5名学院管理人员对学生干部在2018-2019学年的平时表现进行评分,每人10分,按照总分(满分150分)从高到低增补2名“优秀学生干部”。
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